寶貝的守護者

睡眠:


1.睡覺地點: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以下簡稱 CPSC)發表一篇聲明,宣稱每年有六十四位嬰兒死在成人的床上。所以他們建議兩歲以下的嬰兒應該睡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嬰兒床上,不應睡在水床或者是有可能會卡住嬰兒的大人床上。嬰兒床的國家標準:嬰兒床床欄的寬度(不能太寬,以免嬰兒的身體,頭頸部被卡住);嬰兒床的牢靠度(不能一碰就垮);高度(不能讓嬰兒很容易就翻身掉出來)等;床墊不可過軟,不要趴睡。

 

2.睡眠分期的照護: (1)熟睡期:呼吸規律,沒有肢體的動作,臉或腿部沒有動作,偶有驚嚇動作,很難吵醒,若被吵醒,很快又睡著。可以從事的活動:嬰兒不動的照顧,如剪指甲。 (2)淺睡期:肢體動作多,呼吸不規律,有臉部動作及表情,眼皮下眼球轉動,較有反應,吵醒嬰兒比較不困難,不容易餵食(勉強餵食多失敗),在這段時間他會有很多動作和聲音,不要急著去打擾他,他可能自己又進入深睡期。 (3)嗜睡期:動作不定,呼吸不規律,時而張眼或閉眼,反應較慢,眼皮看起來很沈重的樣子,較容易叫醒,很難分辨嬰兒是清醒或睡覺,如要餵食,需花一段時間讓他完全清醒,可以給嬰兒視覺或聽覺的刺激來叫醒他。 (4)清醒安靜期:很少肢體的動作,呼吸規律,眼睛睜大而明亮,很容易注意 刺激。可以從事的活動:適合餵食和嬰兒說話,看著嬰兒,或抱嬰兒。是嬰兒反應及學習的最佳狀態。 (5)清醒活動期:很多肢體動作,臉部表情動作很多,眼睛睜大,煩躁,對刺激很敏感。可以從事的活動:嬰兒於此時通常開始吃奶。是一個需要改變的訊號,如:需要進食,換姿勢等;可能不易和嬰兒互動,如果獨處,嬰兒常會開始自我安撫。 (6)哭鬧:呼吸不規則,臉部皺成一團,哭,膚色改變。是一個需要改變的訊號;可能可以自我安撫,可能需要外來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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